| 隰县商务局公开承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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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6-23 09:48 文章来源:隰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隰县商务局局长 陈金平
作为政府主管全县商务工作的部门,我们商务系统从05年组建以来,坚决贯彻落实省、市、县三级政府《关于改进机关作风、优化政务环境、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》及有关规定,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:
一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。对我局的行政决策、行政管理、公共事务、职能职责、年度主要工作目标、计划及各项重要指标,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,全部予以公开。现有依法实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变更审批、拍卖企业设立许可初审、石油成品油批发、仓储、零售经营资格审核等十三项行政许可项目及年检项目,全部纳入县行政审批窗口,实行“一站式”公开办理。行政许可所有涉及收费的项目全部进入收费大厅统一办结。
二、实行首办负责制度。对前来我局或到审批大厅我局服务“窗口”咨询、办事的人员,第一受理人员为首问责任,要热情接待,竭诚服务,认真负责地回答办事人员的询问,办理事项如属自己工作范围的,要立即审核材料,能当场办理要当场办理,不能当场办理的,要告知办理时间。材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等。对不属自己范围的事项,要耐心细致地告知具体部门和所在位置,同时做好联络帮助,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。
三、实行限时办结制度。对我局的行政许可和审批、审核、核准、核发、认定等事项,只要符合条件、材料齐全,自受理之日起,在以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: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,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企业变更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拍卖企业设立许可审核2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石油成品油批发、仓储、零售经营资格审核和年审2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生猪屠宰定点许可审核2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酒类批发许可审批均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酒类流通零售备案登记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四、实行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。凡我局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的、故意和过失超过承诺时限和做出错误审批的、在办理过程中刁难、推诿、吃、拿、卡、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,一律严肃查处,决不姑息。对于初次违反,情节较轻、影响不大的,进行通报批评和教育;对于再次违反,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,视情节给予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直至开除,撤职等行政处分。
五、诚恳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。对来自企业和群众的举报,做到有报必查、有查必果。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。
监督举报电话:0357-73279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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